我国新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5-03-28   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记者 金振娅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60项,包含2万多项指标,涵盖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

“标准体系中的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规范、检验方法四大类标准相互衔接,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规范从过程到产品各环节,保护从一般到特殊全人群。”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宫国强表示。

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支撑

新发布的标准包括食品标签标准2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3项、食品产品标准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8项、检验方法标准29项,以及《生乳》《灭菌乳》《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9项标准修改单。

“本次发布的产品标准与消费者日常消费的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消毒剂等密切相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朱蕾表示,新标准以强化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为目标,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朱蕾举例说,《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3项新制定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强化了对重点食品类别和污染因素的过程控制,填补了相关领域食品安全过程管理的空白;《消毒剂》标准则新增了使用原则和使用方法,增加了禽屠宰环节胴体表面消毒要求。

新增的29项检验方法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营养成分、污染物、真菌毒素、诺如病毒等检验方法。“这进一步完善了检验方法标准体系,扩大了检测范围,优化了检测步骤,增加了检测手段,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企业产品合规提供科学支撑。”朱蕾表示。

食品标签管理迈向数字化

每次去超市购买食物,李阿姨都会遇到一个麻烦,那就是找不到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等信息,好不容易找到还因为字体太小看不清。

“今后,这些问题都会逐渐得以解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于航宇表示,《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两项标准规定了食品标签应当向消费者展示的内容,通过扫描数字标签二维码,可实现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等功能,并获取有关食品成分、使用说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信息。

“新标准将为数字标签在食品领域的全面应用提供规范依据,标志着我国食品标签管理开始迈向数字化。”宫国强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有超过400款预包装食品应用了数字标签。

一些生产厂家使用“零添加”“不添加”等用语误导消费者。对此,新规定强调,禁止预包装食品使用“零添加”“不添加”等用语,引导消费者正确阅读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等食品标签信息。

“新标准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将保质期调整为‘保质期到期日’,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清晰标示。同时,增加了‘消费保存期’推荐性条款,减少食物浪费。”于航宇介绍,食品生产者可根据食品属性、食用特征等自愿标示预包装食品的“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供消费者参考。

新标准规定,为了确保食品标签标准在食品行业内顺利实施,两项食品标签标准均设置了2年过渡期。

凸显对特殊人群的关注

近年来,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持续上升。“儿童青少年时期对其口味的形成至关重要,要从小引导孩子们的健康饮食理念。”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指出,本次标准修订要求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引导儿童青少年认识盐、油、糖对健康的双重影响。

有些消费者购买食物时小心翼翼,因为自身或家人有食物过敏史,但有些食物标签并没有明显标示。

“食物过敏不仅影响过敏者的生活质量,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安全,食品标签在全球食物过敏风险管理中被视为最有效的工具。”钟凯介绍,新规定要求,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食品配料时,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

为了给早产、乳糖不耐受等婴儿提供科学安全的营养支持,新修订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共涵盖13个产品类别,其中生酮配方、防反流配方等6项为新增品类,主要服务于患有难治性癫痫、生长发育迟缓等特殊医学状况的婴儿,同时也覆盖了部分罕见病的婴儿群体,填补了国内产品空白。

“这类食品并不具备针对某种特定疾病的治疗效果,而是作为营养补充或替代方案。”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张玉梅提醒家长,一定要严格遵循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才能使用。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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