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与工伤赔偿有关的民事行政案件增幅较大,确认劳动关系对工伤认定、工伤索赔十分重要。国家检察机关负责人提醒,打工者平时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工作证据,如工资单、工资条、打卡记录、社保记录等,这样即使没有正式签劳动合同也可能取得工伤赔偿。
近年来,工伤赔偿问题已成为劳动争议的焦点,打工者取证能力差,导致证据不足,工伤认定难,有的根本就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拿不出工友证言、工卡、工资证明等,难以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通过法律程序索赔往往十分困难。
国家检察机关负责人说:工人并不是没有正式签劳动合同就无法取得工伤赔偿,这需要掌握相关的证据。负责人提醒,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实际地位不平等,许多证据为用人单位所掌握,劳动者无从举证,一些关键的目击证人又往往是用人单位职工,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迫于单位压力不愿作证,还有个别单位存在贿买证人作伪证的情况。因此,作为打工者,平时就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工作证据,如工资单、工资条、工作时的打卡记录等。此外,工作电话通讯录、购买的社保记录等都是有力的证明。 (詹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