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抢险物资车辆无端被罚
尊敬的编辑同志:
我是安康铁路分局汉中线路桥隧段的一名司机。5月16日下午5:40分,我从汉中开车前往西康线小峪水害复旧工地送铁路急需的抗洪抢险物资。途经西安市长安区沣峪口木材检查站时,检查站工作人员对我的车进行了检查。检查后他们硬说我车上运送的抬框(由荆条编制而成)是木材做的,要罚款4000元。当时,我给他们说这是铁路抢险急用的材料,是山上的荆条编制成的,不是木材。但检查站的6个人一看我是外地车,态度强硬。在我的百般请求和解释下,直到晚上9:00,他们看我实在没钱,才同意罚款500元,当时我身上一共只有400元,没办法只得交了300元,他们开发票时,只填写了交款人这一联,其他联空白,另外,他们还硬让我给他们每一个人买了一包好猫烟。我恳请有关部门管管这些人滥用职权贪污票款行为,让过往司机少受一些敲诈。
■张发林口述 李晓波整理
编辑附言:张发林师傅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请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局调查回复本报专题部。 ■值班编辑 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