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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4 23:00:3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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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着初夏35度高温,5月19日记者口干舌燥地在户县政府机关转悠了一个上午,却得不到一个明晰的答复,感觉似乎陷入到了一个循环往复的“怪圈”。当记者将这一感受告诉给向报社反映情况的潘清水老师时,他苦笑道:我们这几年就一直在这么一个“怪圈”里打转,就象误入了《水浒传》里祝家庄上的那条盘陀路,越转越迷茫,越转越晕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迈上坦途,求到个“说法”。
                        
回乡搞投资 “租赁”惹祸端
  作为西安一所重点大学的老师,潘清水谈起他的遭遇感到有无限的委屈——
  与共和国同龄的潘清水自部队转业后进大学教书,业余还在商海扑腾。1996年,户县号召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动员外地的户县人回乡投资。他拿出多年的积蓄,与办私企的魏广瑞、谭靳、刘敏等人商议,拟在户县甘亭镇南关村建一个综合服务楼。之后,他们奔波于县计划、城建、土地等职能部门,依法办理了工程立项、规划定点、土地使用等全套审批手续,与甘亭镇南关村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并与县上一家建筑公司订立了施工合同。
  然而,由于该项目位于户县县城南关地带,故规划部门在审批时,按照县城建设规划的统一要求,将原拟建的三层楼房改批为五层,建筑面积则由原先的2100平方米增至3500平方米。对于这一事关县城建设大局的改动,他们是双手拥护的,但随之而来也给他们带来了资金严重不足的诸多困扰。
  据介绍,为了化解资金短缺这一问题,经人介绍,他们作为出租方,同户县群力基金会签订了面积为400平方米,使用期限为十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共计50万元。合同生效后,该会又提出他们的资金也较紧张,想以水泥、楼板、砖块等建筑材料抵充租金,双方遂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但上述材料供至30万元时,由于上级责令该基金会停业,导致下余20万元的合同义务无法继续履行。后来,他们克服重重困难,终于使该项目于2002年11月全部竣工。
                            招商刚开头 鸠将鹊巢占
  一方缺资金等米下锅,一方为寻办公场地提前以物预支租金,本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可谁知由此合同导致迄今遥遥无期的纷争。
  据潘清水讲,这一合同履行刚过半,适逢国家整顿金融秩序。群力基金会有人便给户县基金会整顿办上报“关于变卖南关综合大楼的报告”,称大楼为他们所有,投资有119万元,应向社会公开拍卖;一些主管人员不明就里,未作调研居然就随意签字同意。这几个投资人急了,在历时两年多时间与政府交涉,并拿着他们投入120万元的各种原始单据四处反映。好在一位分管领导明了真相后表态:老潘同志,这些材料过去我从来没有看过,只听他们汇报,不知道大楼是你们承建的。是这样,前边的事情咱啥也不提了,你们盖你们的楼,与基金会算一下账看用了他们多少材料退钱就行了。于是大楼遂恢复施工,并在随后接通了大楼排污供水工程、安装了变压器、配电柜、接通了供电。
  然而就在潘清水等人对外招商之时,2002年11月8日晚,户县基金会整顿办公室称大楼为基金会所有,派人在竣工大楼墙上、门上贴满了公告和封条,并在户县报、户县电视台刊登播放公告,迫使招商营业再次中断,无奈他们只得将已招商客户资金退还给了客户。
  次日早上,魏广瑞一气之下撕掉门上、墙上的封条和公告,当即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强行关押到拘留所,限制其人身自由达27天。他们与整顿办交涉,人家压根不予理会。从此陷入了处处碰壁的困境。
                              求诸法律 无功而返
  对于县上的作为,潘清水愤愤难平。他认为这一项目的审批手续都是自己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逐级申报并获得批准,因而是合法有效的;二是群力基金会同我们的关系是实实在在的租赁关系。在他们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不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主动表示退回他们相关租金后撤销租赁合同,本已是十分宽容的仁义之举。而相关部门不作最起码的调查便强行查封大楼实在过分。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们想到了求诸法律。2003年5月16日,潘、魏等4个投资人将县政府、县基金会整顿办、群力基金会起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其目的是回避当地法院“以免偏袒政府”。为此还把大楼标的由155.5万元,提高到了高于中院立案标的300万元的305万元。
  然而不知何故,最终案子又由中院转回户县法院受理。2003年9月20日第一次开庭和11月4日第二次开庭之时,原告均要求县院回避,都未被采纳。他们在庭审过程中提供了户县计委、城建局、土地局等职能部门的批文,并提供了建楼时付给施工单位的付款票据;而被告方未拿出象样有力的证据。然而法院审理后一拖再拖未作出判决。
  直到今年4月20日,户县法院却突然作出(2003)户民初字第2099号民事裁定。称“本院在审理原告刘敏、潘清水、魏广瑞、谭靳与被告户县清整办、户县群力基金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户县群力基金会有关人员涉嫌挪用群力基金会资金,用于修建南关综合楼,该案尚在调查之中,而本案的争讼标的又涉及南关综合楼,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与本案有直接关系,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本案依法应中止诉讼”。
  对于这一结果,四位投资人十分失望。他们认为自己自始自终没人在基金会工作过,未贷过基金会半分钱,与群力租赁关系账目十分明确,压根不存在涉嫌不涉嫌问题。而他们提供的“户县甘亭镇群力基金会法人代表交接座谈决议”也表明其内部债务有相应负责人,与这四人没有任何瓜葛。公安机关已介入基金会整顿多年,未对他们作出任何合法处分。法院如此裁定等于无限期剥夺了他们的权利。
  另据魏广瑞反映,去年10月8日和今年3月20日正当此案审理期间,县整顿办以清理财产为由,强行驱散大楼承建投资人和工作人员,让几家单位进驻,并将房屋随意出租。他们向办案人员反映,得到的回答是:你们能和政府抗衡吗?为什么你们把钱投在户县?……。几年来投资者倾家荡产,至今两手空空,负债累累,身心遭到极大摧残,债权人不停地逼我们还账,其中魏本人60多岁,因想不通几次想跳楼自尽,再加上他患有严重的肺病和心脏病,连看病的钱都借不来,度日无年。
                        媒体感喟:向政府要个说法太难
  自从去年接到这四位原告的投诉,记者曾数次上户县采访,特别是在听取了原告方意见后,很想听取相关部门说法,以便更客观公允地了解事实真相,令人遗憾的连遇推诿。去年夏季好不容易找到县整顿办一负责人,他推说资料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而到公安局,具体办理此案的一位负责人竟称,因为此案比较特殊,案卷放在县档案馆,用三把锁锁着,公安、整顿办、馆长各拿一把锁,要看必须经县上主要领导同意,拿钥匙的三人同时到场才能看。找其它方面,不是推说不经宣传部批准不能采访,就是认为记者不是所谓的“特邀专线记者”予以拒绝;而此次采访,法院推让找公安局经侦上;而经侦队长却让找整顿办,连是否立案都不予告知;而在遍找不到情况下,记者给整顿办一负责人留条让电话回复,迄今未有任何音信。问到查封进住理由,多以“政府行为”而作为搪塞。让人不知该县相关部门为何对这一个简单案件如此讳莫若深。去年本报9月8日以《租房者如何成了房东》披露了这一问题,《陕西日报》12月29日刊发了《投资者的利益谁来保护》一文也作了大片幅报道,均未见相关部门作出任何回复和澄清。
  据悉,这一问题经媒体披露和相关人员反映后,已引起中央媒体和上级领导的重视。我们期待着该地主管部门能尽快查明这一问题真相,如果真是犯罪分子侵吞集体财产就迅速惩处,不使他们逍遥法外;若是合法投资就应依法保护,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尽快给百姓一个认真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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