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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仅限男性? 不合理的“定向”招聘就是歧视
2022-06-20 09:53:44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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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肥西县妇联发布的一则招聘公告引发网友关注。该招聘公告显示,肥西妇联公开招聘两名工作人员,并用括号标注“男性”。此事在引发舆论热议后,肥西县妇联宣布:该招聘公告已修改,男女均可报名。

妇联是做妇女工作的,应该代表和维护妇女的权益,有什么原因能让妇联只招男性呢?据媒体报道,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招收男性办公室工作人员是为了平衡男女性别比例;另一方面,婚姻调解时,有些被调解男性比较冲动,也出现过现场打架的情况,需要男同志帮助调解。

这样的回应,显然是从自身工作方便的角度考虑,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就业平等。对于非特殊工种和岗位,为什么一定要“平衡男女性别比例”呢?在不同的用人单位,有的女性员工多,有的男性员工多,这很正常。用招聘“仅限男性”的方式人为调整性别比例,不仅缺乏必要性,也会对女性应聘者造成不公。至于婚姻调解,更重要的还是看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和调解工作是否入情入理,而不是依靠身体力量。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要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求助单位安保人员、报警恐怕更有效。

令人遗憾的是,类似的事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去年7月,海南海口市琼山区妇联招聘办公室文员时,明确要求“男性优先”。2020年11月,江西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的岗位表,也一度引发网友热议。这份岗位表显示,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4个招聘单位的综合岗、管理岗及综合文稿岗等20个岗位,都标注了要求“男性”。

事实上,类似的招聘行为都涉嫌违法。我国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说,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的精神已经非常明确了。那么,为什么涉及性别歧视的招聘仍然层出不穷呢?

其实,在历次类似事件中,网上都不乏“理解”之声,认为用人单位也有苦衷,“男性优先”“仅限男性”的要求有其道理。比如,不少人觉得,男性比女性更吃苦耐劳。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人不自觉地把生活中的性别偏见带入了工作中。另一方面,是招聘者误把个人能力素质差别当成性别差异,因而把对岗位的能力要求直接等同于性别要求。

“女生学不好理科”“女司机是马路杀手”“女人都很娇气”……毋庸讳言,社会上仍然存在着不少针对女性的刻板印象。而事实上,很多性别偏见根本站不住脚。根据科技部的数据,全国科技工作者中女性占比约为45.8%,已接近男性的数量。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的一份专题报告显示,从交通肇事罪大数据来看,男司机万人发案率为女司机的的8.8倍。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最为紧急之时,国家卫健委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当时全国有4.26万名医护人员驰援湖北。其中,女性医务人员有2.8万名,占比高达三分之二。

还有多少偏见在左右着人们的行为?还有多少性别歧视仍然被认为“合理”?一个岗位需要什么样的工作技能和个人素养,可以在招聘要求中写清楚,而不是直接把所有女性都排除在选择之外。

我们呼吁男女平等,并不是要给女性特殊照顾,而是要给女性平等的机会。在就业领域,尤其需要这种平等。

□土土绒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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