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名退休女工,丈夫生前是名老干部,病亡获得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近18万元,处理完丈夫后事,我及三个子女对该共有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我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我和子女如何对一次性抚恤金进行分配。
读者 张淑妍
张淑妍同志:
一次性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属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财产,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按照遗产分配原则处理。抚恤金的分配应以均等分割为原则,并适当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和对死者的依赖程度予以分割。
你是死者之妻,主要依赖死者生活,且现在无劳动能力,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在分配份额方面应酌情予以照顾,应得份额按照50%确定,剩余50%抚恤金可由三个子女均等分割。至于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经济帮助,建议谁主办丧葬事宜,该丧葬费归谁所有。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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