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庙,是用来祭祀城隍神的庙宇,属于我国古代传统城市建筑格局里常见且重要的公共建筑之一。城隍,又称城隍神、城隍爷。这是中国民间和道教信奉守护城池之神。各地的城隍神大多是历史上受人尊敬且真实存在的人物。因此,城隍就跟城市相关并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展。城隍本指护城河,班固《两都赋序》:“京师修宫室,浚城隍。”祭祀城隍神的例规形成于南北朝时,唐宋时城隍神信仰滋盛,宋代列为国家祀典,元代封之为佑圣王,明初大封天下城隍神爵位,分为王、公、侯、伯四等,岁时祭祀,分别由君王及府州县守令主之。
资料记载,明太祖朱元璋即位后,大封天下城隍,还将葬身于战场的将士们封至各地做城隍神,希望他们能“以监察民之善恶而祸福之,俾幽明举不得幸免”。这也反映了朱元璋防止腐败、端正风俗的用心。明代的城隍从民间信仰的城池守护神升级为监察阴阳二界,掌管因果报应的神祇,城隍从此拥有监察腐败和维护社会正义的虚拟权利。朱元璋还为城隍专门设立了与各地行政机构相对应的都、府、州、县体制,形成了与政区层级对应的城隍神体系,同时还命令各地为他们修建庙宇,加封官爵。此时城隍庙就有了等级之分,为都、府、州、县四级,各地城隍庙与当地官署等同。明代规定,地方官赴任,先要到城隍庙拜谒立誓,然后才能走马上任。(新官莅任三日,谒城隍庙、先师庙,然后视学阅城,诸事次第举行,此旧例也)。
在明万历十九年张应诏纂修的《咸阳县新志》(下文简称《张志》)城隍庙在东门内。成化八年(1472),知县李经鼎修。记于《文籍志》。城隍庙遗址在今渭城区东明街的市物资局家属院,洪武四年(1371)县丞孔文郁迁县后奉制营建,立庙于县治之东。庙内有碑亭,后迁建至渭滨公园西部。其后历年官吏绅士屡次修缮,悉有碑记。正统年间奉诏修缮城隍庙,成化七年(1471)五月,知县李经主持重修,重修后的城隍庙“竖正堂以俨具瞻之象,建邃宫以燕暇暇之居。东三曹间以禖母之祠,西三曹间以瘟神之治。四隅合有攸司。东上总为道院”。正德十三年(1518),知县底蕴到任时,庙又浸坏。十四年正月至十五年七月,知县底蕴主持重修,重修后的城隍庙“覆瓦鳞次,淫雨不忧,黝垩灿然,照耀栋宇;殿门庑柱,髹漆加焉,阶三周整,履之坦如”,比较重修之前的城隍庙则“若增而高,若引而遂,若敞而明,若削而直”。嘉靖二十四年(1545),知县杨钺莅任后拜谒城隍庙时,见“祠宇荒阤茂草斸,且为风雨漂揺。檐砙之陨坠者有之;墙墁之剥落者有之;楹庑藻饰之漫漶淟涊者有之”,其后便主持修建了城隍庙献殿三楹。另据,清乾隆十六年臧应桐编修的《咸阳县志》(下文简称《臧志》)卷十《官师志》记载,万历十年(壬午),知县傅霈及教谕陈嘉言也曾主持重修了城隍庙。
《臧志》记载清代乾隆时期的咸阳城隍庙在县东街,具体位置为今渭城区东明街北侧市物资局家属院,与《张志》中所载位置基本一致。说明清代咸阳城隍庙应为明代城隍庙的延续。《臧志》原文中(城隍庙)在县东街。《吉志》云:“洪武四年(1371)建,有碑亭。”其后历年补修者,官吏绅士人民甚多,悉有碑记,见译文。证实清代咸阳城隍庙也进行多次重修,应都有碑记,因城隍庙已不复存在,现能见到的重修城隍庙文献资料有:明成化《鼎新咸阳城隍庙记》、明正德十五年(1520)王九思撰文的《重修城隍庙碑》、明嘉靖《创修城隍庙献殿记》、明嘉靖《重修城隍庙正殿记》。迄今为止,所见重修文献多为明代,未见清代重修城隍庙文献,按清代传统,也应该对城隍庙进行了多次重修,现今只有民国二十一年刘安国主持编修的《重修咸阳县志》(下文简称《刘志》)卷五《官师志》记载了清初县丞李珣与典史段之璋曾重修城隍庙。清代相关的文献资料,有待进一步发现和研究。据《刘志》记载,城隍庙内有一尊大铜像。该铜像现今下落不明,有待进一步探究。相关资料记载,清代咸阳城隍庙前立有一对大铁旗杆。庙内有献殿、厢房、钟鼓楼等建筑,城隍庙对面有戏楼。城隍庙还有石马一对,后移藏咸阳文庙(现咸阳博物院)。
清代咸阳城隍庙到今天已不复存在,但城隍庙中的古亭于1962年迁至渭滨公园青年湖西北角岸上,临近渭河,也为公园美景增添了一抹亮色,有了历史的厚重感。城隍庙第一道木牌楼于民国初期迁建至咸阳文庙最南端(原棂星门处),成为咸阳文庙的大门牌楼(1962年后为咸阳博物馆大门牌楼)。后经过多次重修,牌楼气势更加雄伟壮观,是现今咸阳老城的最美景观之一。□史一媛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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