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条新闻,看了以后觉得心情格外沉重:一条是制造震惊京城的“王府井的哥连撞9人致3死6伤案”的凶手艾绪强,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坦言自己的犯罪动机是“要报复社会,报复富人”(5月31日《北京娱乐信报》);另一条也发生在北京,当两名城管队员欲将一名无照商贩用来非法经营的折叠床和蔬菜抬上执法车时,这名商贩突然从身上掏出两把双刃刀,将他们砍伤(5月31日《北京晨报》)。
凶手和罪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毋庸赘言。但从这两条新闻中,我们能够在社会学的意义上得出什么结论来呢?我觉得有这样几点:一、中国社会的贫富阶层之间,已经壁垒分明,相互敌视。比如艾绪强的仇恨就是指向“泛富人”,而不是某个伤害了他的“具体富人”;二、目前我们的许多政策仍然在按照多年来的惯性继续执行,无必要地激化了社会矛盾。无照商贩用双刀保卫自己的一堆蔬菜就是证明;三、结局有可能是使社会进入霍布斯状态,即陷入一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我们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样一个危险状态的边缘呢?最根本的一条,是使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主义占据了社会思潮的主流。实际上,我们的“市场经济”,前面还有一个定语“社会主义”,只是许多人没有认真对待它罢了。在世界各国中,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一个定语的,还有一个国家,就是德国。在德国基本法(即宪法)中明确规定,德国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在德语中,“社会”一词本来就含有大众福利的意思。即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增进社会大众的福利,否则,单纯的经济增长是没有意义的。为了实现福利制国家的目标,德国长期把农业、交通、邮电等行业置于市场之外,并未引入竞争机制。同时,德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国家的财政为基础在该国建立起了全面的福利制度。包括了住房、教育、医疗、养老以及贫困者的社会救济等诸方面。
发生在北京的两起惨案和德国的经验提醒我们:到了应该认真考虑如何用“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来规范“市场经济”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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