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弘扬陕西工业文化,日前,陕西省组织开展首批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
此次陕西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陕西省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指作坊、车间、厂房、仓库、管理和科研场所、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以及相关的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和生产教育设施、生活设施、陈列室、档案等。非物质遗存指商号、生产工艺知识、原料配方、管理制度等工业文化内容。
此次申报陕西省工业遗产的条件为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同时,申报还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此次申报程序为,按属地原则申报陕西省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陕西省工业遗产申请书》,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遗产物项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由相关所有权人联合申报。(记者 沈谦)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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