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记者获悉,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明确2024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通过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合理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等21项举措,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
省内(除西安市外)户口实现通迁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完善“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实现省内(除西安市外)户口通迁。持续优化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推进省内各市(区)实行陕西有效居住证实际持有时间省内互认。加强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0.5-1个百分点。
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接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和家政等用工紧缺行业需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2024年完成农民工培训20万人次,继续开展异地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社区工厂、乡村公益岗位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全年搬迁群众就业规模达到36.45万人。积极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加快县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工提供居住证办理、卫生健康、就业创业等综合服务。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消除年龄、户籍等不合理就业限制,杜绝“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
鼓励将随迁子女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扩大公办学位供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为主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将随迁子女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稳妥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推动跨区域便利转移接续。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落实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市政运行、公共服务等从业人员为重点,将长期在城市就业居住的非户籍困难家庭纳入保障房范围。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建立健全省级财政市民化奖励机制,重点支持吸纳跨省域、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市区。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专项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在城镇长期稳定就业居住的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或退出农村“三权”。
高质量建设秦岭国家公园、秦岭国家植物园
提升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西延、西十、西康高铁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东庄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宝鸡机场项目前期工作,高质量建设秦岭国家公园、秦岭国家植物园,持续开展以关中地区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024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9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4000平方公里,全省水土保持率不低于70.8%。
推动80所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
以西咸一体化为重点,加快培育建设西安都市圈。加快推进西安至兴平高速公路改扩建、马家堡至泾阳高速公路建设,力争福银高速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项目开工。深化西安、咸阳两市教育医疗领域合作交流,推动两市80所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15家咸阳市医疗机构纳入西安专科医院联盟建设,选派西安20名优秀校园长赴咸阳挂职、咸阳80名教师赴西安交流学习,组织开展咸阳市妇幼、卫生人员培训不少于4场次、150人。
全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96个
提高城市韧性安全水平,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全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96个,因地制宜新增停车和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建设宜居宜业乡村,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新创建500个以上产业强、农民富、环境美、农村稳的省级示范村。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高质量完成22.9万户厕改造任务,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达到93.7%。
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引导农户建设现代宜居农房,所有乡村振兴示范镇每年实施现代宜居农房不少于5户。有序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公路,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加大乡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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