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莲湖区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任务要求,2025年西安市莲湖区国Ⅰ及以下拟注销淘汰非道路移动机械剩余32台。相关机械信息及联系人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请上述机械所有人于7个工作日内前往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执法三中队办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机械已灭失。我分局将按照《西安市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予以注销登记。
附件:莲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失联信息清单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29-88612814
联系人:胡湛超、刘刚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
2025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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