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发生的赴深圳务工人员杨增朝,因为向老板索要1100元工资未果点火自焚,又牵动了各方面的心。在网查看了有关情况,我感到这次 “自焚”焚出“农民打工”的更深层隐忧。
资料所说事发的经过是:杨增朝和妻子刘小丽于11月8日一起进入深圳龙岗平湖长满手袋厂,从事车位工工作。有一个一岁的小孩在宣威老家,由公婆带着,入厂前,家人就打电话说,孩子生病了,发高烧,让杨增朝夫妇回家看看。不久前,杨增朝的母亲又生病打吊针,杨增朝夫妇归心似箭。11月24日,杨增朝找到厂长要求辞职,并索取工资,厂长表示不能说走就走,要扣工资,杨增朝说,最多扣30%,再扣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但厂长还是不同意,杨增朝悲愤地说:“老板你是不是要我死?我死给你看!”他猛地随手拿起一桶油往身上一浇,随厂长进了办公室,点火自焚。
特别出人意料的是,受云南省政府委派的专赴深圳调查组,经过一天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事实比较清楚,责任主要在个人,政府不能买单。”。平湖劳动站出示了一份杨增朝此前和工厂签订的委托书,杨增朝于11月21日委托妻子刘小丽核对后代领工资,并借支了100元。平湖劳动站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证明该工厂不存在欠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当月工资在下月7日前发放,最多还可延至下月22日。”
这就是说,杨增朝的自焚不是实质的维权。那么杨增朝为什么要自焚呢?针对工厂向劳动站出示委托书证实不存在欠薪一事,刘小丽表示,当初因为杨增朝和自己身无分文,无奈之下向老板借钱,才在11月21日签下了委托书,不过3天之后,两人依然无法向老乡借到钱,而儿子和母亲的病情又在加重,才会在11月24日再度讨薪。刘小丽在了解到调查组的结论之后表示:“如果说全部责任在我老公个人,我感觉是在推卸责任,毕竟是在工厂发生的事。”
看来,对老板也只能进行良心的谴责,最终杨增朝要完全自负自焚的苦果,上百万元的医疗花费也只有依靠人道援助来解决了。
杨增朝为什么会自焚?因为他感到走投无路了。据说他和妻子已经来深圳打工5年。两个年轻人,留下孩子老人,在繁华的深圳打了5年工,结果在亲人生病需要回家的时候,竟然身无分文。他们是不是把钱都寄给了家里?好像也不是。因为事情发生后,杨增朝的大哥杨增礼从云南老家赶到深圳,还是乡亲们给凑了七百多块钱。
有人总以为农民出来打工就能够赚很多的钱,就可以轻松地致富了。看起来实际情况并不如此。杨增朝的自焚即使不是实质性讨薪维权的典型,也是农民工生存状况的一个代表。他们背井离乡,用自己最具活力的生命,在外面干着最累、最脏、最重的活,得到的却是很低的报酬。
他们不但在经济上没有富裕起来,在精神上也没有了支柱。这样的生活难道是他们所希望的吗? 想想20年后,当杨增朝们耗费了他们最具活力的生命后回到家乡,钱没有钱,地种不好地,那又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要知道,中国现在有两亿农民在打工,他们牵连着至少有五亿人。如果这样的情况只要有五分之一,还可能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吗? (雨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