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资委率先改革规范国企高管薪酬
近日,西安市国资委出台《西安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西安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市属企业的高管人员的薪酬考核将打破原来的格局,引进竞争和激励奖惩机制。西安市国资委选择了中国标准工业集团公司、西安工业资产经营公司、西安旅游集团公司等7户市属重点国企进行试点,与上述企业签订新一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此次签订的责任书一改以往对企业负责人“有职务、没有严格考核;薪酬与企业业绩不挂钩”的传统考核方式,而是将国资运营责任者的收入与企业年度运营综合业绩直接挂钩。
同时,这次出台的《办法》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引入了绩效薪酬制度。《办法》规定,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而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市国资委对市属企业的年度经营考核,制定了五个级别的标准。当考核结果为A级时,绩效薪酬为基本薪酬的2-3倍。当考核结果为B级时,绩效薪酬为基本薪酬的1.5-2倍。当考核结果为C级时,绩效薪酬为基本薪酬的1-1.5倍。当考核结果为D级时,绩效薪酬为基本薪酬的0-1倍。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绩效薪酬为0。根据此次出台办法的规定,达到考核业绩标准的国企负责人的最高年薪将达到50万元,但是那些不能达标国企负责人就只能拿到较低的薪水,只是比企业其他员工的稍高而已。
有关人力资源专家认为,这种激励机制,实际上是以制度的形式承认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把经营者的收入同绩效挂钩,调动其积极性,意味着国企领导人也逐步向职业经理人的角色转变。
普遍存在的国企内部分配差距扩大的现状据调查显示,2002年我国国企负责人实际平均薪酬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是12.7倍,2003年达到13.6倍,而这一差距还在不断扩大,收入差距最大的房地产行业已达到27.6倍。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的《2006年省情调查报告》指出,当前广东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总体上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有的企业以强调 “经营者个人贡献”为由自定高薪酬,有的企业实行“股权激励”,高管几年间获得几千万甚至近亿元的高报酬,可是企业却出现了亏损。关于国企高管与职工收入差距大、高管自定薪酬、薪酬与绩效脱节等现象,人们非议颇多。
尽管国资委明确规定国企高管的薪酬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4倍,但是当前大多数的国企负责人的薪酬标准还是由企业自己来定,再报给主管机构审批,而这其中的决定性意见来自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由此产生了“打工者”为自己制定高薪酬并在公司内部获得高票通过的怪现象。
国企内部高管与职工在薪酬分配上的不合理,不仅使企业发展受阻,还破坏了企业的和谐,使员工的消极情绪逐步代替 “以厂为家”的理念。一旦员工认为自己不是这个企业的主人时,很难想象这个企业要如何产生勃勃发展的生机。如此循环下去最终的受害者就是国家,使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都受到了损害。
提高职工的工资才是最终的目标
国资委制定政策来规范国企高管的薪酬,其目的就是想要通过将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挂钩,从而促使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更加用心做事,将企业的效益提高。但是为什么不能从问题的另一个反面着手,提高职工们的工资以达到刺激生产,提高企业效益的目的呢?
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收入一般都占GDP的50-60%,而我国2005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为19万亿元,这一年职工工 资 总 额 仅 有19980.8亿元,仅占当年GDP的11%,其中国有经济单位12009.2亿元,城镇集体经济单位867.8亿元,其他经济单位7103.8亿元。从这一比例可以看出我国工资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
和谐社会就是要人人都拥有一定数量的财富,衣食无忧。我国职工目前平均每月收入只有1000—2000元,这样的水平只能说是达到温饱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而近年来物价一直持续增长,可是工资的涨幅却一直跟不上物价的涨幅,职工的收入还有很大的提升需求和空间。下岗失业人员的收入和各种保障与在职职工相比又低了一个台阶,他们的生活处于更低的水平。如何提高他们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