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问题关系到几千万人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养老金的多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关联,是践行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理念的落实,也是国家对曾经为共和国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老职工关怀的体现,无论那级政府乃至整个社会,对此都不可掉以轻心。
北京市拟于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向退休时间早、工作年限长、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度倾斜。这样的调整符合实际,有利于改善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差的状况,缓解由此带来的某些矛盾,是政府关注民生、体恤民情的政策体现。
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复杂原因,企业 (也包括许多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总体看比公务人员低,并且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这个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也成了近年来各地以及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议论的焦点之一,提上政府议事日程顺理成章,关键在于是否着手解决,怎样尽快和更好地解决。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消费水平的不平衡,不同地区退休职工待遇有所差别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同一地区甚至同一企业的待遇差距过大则是不正常的。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事例:同时参加工作,有着相似履历和职级的退休人员,只因所在单位不同 (特别是企事业单位与政府机关),退休待遇相差很大。这种现象显然是不公正、不合理的,由此引起心理上的不平衡,造成各种矛盾也是很自然的。政府的责任就是应该通过政策调整,尽可能消除差距、缓解矛盾。北京市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向退休时间早、工作时间长、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度倾斜,就是实际步骤,而且方向对头。
应该指出的是,调整养老金举措是指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那部分退休人员,而许多并未纳入这个体系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如何保障和调整,同样是不能忽视的问题。联系到一段时间以来,从政府到舆论都在关注和呼吁企业不能只增效益不涨工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层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的现实,我们不能不想到,在职职工工资尚且缺乏保障,何况退休人员?与此同时,经营困难与垄断性企业之间职工收入的巨大反差,也让人为不同企业的退休职工待遇不同而忧虑。因此,政府在调整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人员退休养老金的同时,也应该有相关政策约束企业行为。
关心退休职工养老问题,政府有责任,社会有责任,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也应该积极介入。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源头维护、在多种场合为职工权益呼吁,都应该是工会组织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