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用工频繁出现问题,成为广大职工的难言之痛,特别是某些大企业在内部用工问题上,存在许多与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不规范行为。近日,记者从西安市总工会信访中心了解到如下情况:
压低工时定额,制造无能表现,逼你就范。柳朋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有相当规模的企业,他参加工作十几年,车、铣、刨、磨、钳样样精通,还练就几手绝活,曾经带过多名学员。但在2000年以后,却每月完成不了定额任务,工资只能拿到三、四百元。一段时间过后,他终于发现同一种零件工时定额因人而异,在他所加工某一零件时,定额工时会压得很低,致使他每月不能完成生产任务,同时还了解到这是 “头”的意思。在2004年初他硬着头皮找主管领导表达自己的意见,但得到的结果是以任务不足为由让其回家待岗。
名曰浮动工资,实为克扣薪酬。周某是一家运输公司的职工,在单位几年来工资不见增长,每月只有五百元。领导说: “其中一部分属奖金是浮动工资,完成任务好就能拿到五百元,任务完成不好则要扣掉奖金部分”。而他每月只能拿到四百元左右,连最低工资水平都保证不了。是否完成任务没有个考核标准,就凭领导一句话。
出了事故伤害既不申报工伤也不支付医疗费用。一贾姓工人于2006年12月在生产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其左脚大小骨骨折,当时单位把他送到本公司医院治疗,却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一切都是自己掏钱治疗。但经这次治疗并没有把断骨接上,又转到另一专科医院敲断重接。由于自己已支付了一次医疗费,他已再无能力支付第二次费用了,于是向公司提出是否申报工伤,公司称申报工伤期已超过,单位再不能给你报工伤了,第二次是你自己转院敲断再接的,公司不负责任。
不签劳动合同,逃缴社会保险费。某纺织公司职工屠某于2000年4月被招聘到该公司工作,由于他所从事的工作又苦又累,而且所得的薪酬并不高。到2006年4月五年合同期满,屠某提出辞职,当屠某要求索要公司几年来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时,公司人事部门称他是临时工,不可能给办理社会保险。经查询发现与他同时到公司的职工都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他们办理社会保险。
签下半年合同期,送你空手出单位。陈先生是西安某大酒店的职工,于1992年到该酒店工作,14年间先后签订了14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是2006年12月1日,酒店与他签订了半年期的劳动合同,到2007年5月30日,酒店通知他终止半年的劳动合同,因为是终止合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又因为合同是一年一签,14年工龄又不给连续计算,14年来也未给他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陈先生说:我为酒店工作了14年,已经是58岁即将退休的人了,两手空空离开酒店,我的后半生不知该依靠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