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当地的城镇企业参保职工吃了一颗“定心丸”,也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发展安装了“减压阀”和“稳压器”。
延安在启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制定并出台了《大额医疗补助基金管理办法》,要求所有参保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按单位年缴费基数的1%缴纳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此办法的实施使参保单位职工年报销医疗费由基本统筹基金的43500元增加到大病统筹基金的最高封顶线93500元。
为了不降低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后的待遇,延安在2001年就制定出台了《延安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由财政依据职工不同工龄,按照本人年工资的一定比例,给职工个人账户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年初一次性划入市医疗保险基金专户。据了解,目前市本级财政供养的1万多人的个人账户都得到了补助,其中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基金人均每年增加了800多元,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基金人均年增加了2000多元,基本满足了门诊看病就医的费用要求。
在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同时,他们制定出台了特大病互助政策,用于参加特大病统筹的职工报销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封顶线以上部分的医药费,超过部分按照90%的比例在特大病统筹基金中予以报销。
延安市还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困难企业参保办法》,对其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采取先建立统筹基金和大病互助基金,暂不划个人帐户基金,对缴费确有困难的企业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使他们及时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本报记者 毛静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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