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安康市劳动保障局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为广大农民工办实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一是从1月份开始启动了“2006年劳动保障执法年”活动。截止到 9月份,市本级共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117份,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行为100余起,全市共受理农民工各类投诉举报150余起。二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对于拒不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政策的企业责令整改。 三是会同建设部门和工会组织制定了《建筑领域企业使用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在全市建筑企业强制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伤保险,通过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建筑企业使用农民工。四是在全市掀起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热潮,特别是对于一些高危行业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强制要求参加工伤保险,以确保农民工“病有所医、伤有所保”。五是出台了《安康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将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纳入到失业人员管理范畴,进城农民工可以享受一次性的国家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六是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清理工作,截止9月底,全市共开展各种执法检查四次,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并责令整改企业违法行为80余起,行政处罚4起,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为300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近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