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最新调研显示,我国农民工参保率很低,而退保率却很高。在农民工集中的广东省,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深圳宝安区沙井社保站曾出现过一天600多名农民工排队退保的景观。(8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的现象,很大程度是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所致。我国目前的各项社会保险在计年限、缴费办法和待遇享受等方面,都是依据正规就业情况而定的,对农民工这种范围广、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稳定、工作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长短不一的特殊人群,缺乏制度设计和保障。例如,山东农民到广东打工,在广东缴纳的社保金,根本无法转移到山东。这是因为,我国养老和医疗等主要社会保险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多在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换言之,农民工在甲地打工后再到乙地打工,其在甲地缴纳的社保,根本无法转移到乙地,甲地社保金在乙地就是一张“废纸”。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在“转战”过程中能不“退保”吗?
此外,农民工的身份是农民,农民工在城市内缴纳的社会保险,带不回户籍所在地,也不能享受相应待遇。对于回到户籍地就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社保,农民工当然要退。
值得警惕的是,不少地方政府甚至支持农民工退保。因为退保时,农民工并不能领回全部金额,“大头”被强行充入地方社保基金。有人统计,广东省每名参保一年的农民工退保,就向当地养老基金“贡献”1348元。这大概也是主管部门迟迟不重视、不解决农民工“退保”问题的利益因素。
对农民工来说,退保吃亏,不退保也吃亏。怎么办?无论是城市职工,还是农民工,只要是社会劳动者,就应当享受劳动者所应享有的社会保障权益。这,是体现社会公平、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从这个意义说,我们必须改革现行制度,改变目前各自为战的格局,让全国社会保障“一盘棋”,实现社会保险在地域之间无障碍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