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去年全国死于工伤的人员高达13.6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特别是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3个农民集中的行业,农民工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另据报道,我国劳动人口约7亿人,从事工业生产并接触有害因素的约3700万人,而我国目前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只有5%-20%,尤其是乡镇企业以及流动农民工得不到基本的职业卫生服务,成为职业卫生监测的空白区,农民工成为罹患职业病的主要群体。
农民工成为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的新的高危人群,罹患的主要群体。这一严峻现实,敲响了亟待关注危害农民工安全健康的警钟。当前,为数众多的农民工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艰苦、危险、职业病危害严重但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工作。这主要是对工伤事故的安全防范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不力,甚至认为这是经济快速发展难以避免的现象,思想上重视不够,劳动保护工作滞后,职业卫生服务中存在职业卫生技术人员严重短缺,国家在职业卫生方面投入很少,职业卫生服务技术落后、手段落后。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不惜以牺牲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护没有保障,不为农民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不给他们上工伤社会保险,农民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医疗等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有效维护,这些都是农民工成为罹患主要群体的根本原因。
据有关专家预测,今后十年从农村转移到城镇人口总量将达1.76亿,成为新的高危人群。如何遏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两大杀手”,是摆在国人面前的头等大事。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安全健康和职业防治工作,构筑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任重道远。有关专家建议,要从源头上防治工伤事故和铲除滋生职业病的温床,首先应用制度强化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并从预防入手,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尽快建立多元安全健康保障体系,从机制上充分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其次,农民工应学会自我保护,主动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左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