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延安宝塔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近日,枣园法庭充分发挥马锡五审判方式,成功调解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高效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东关支行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向被告姜某和被告薛某发放了36期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但二被告在按期偿还了部分借款本息后,剩余的借款本息均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原告进行偿还,为此,原告向本院提起了诉讼。张虎法官接手案件后,审查后觉得该两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也有调解的意愿,在此基础上,认为该两起案件调解结案的可能性很大。张虎法官及其书记员数次找二被告了解情况,告知二被告在借款合同案件作为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二被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二被告也认识到了其作为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违反了合同义务,表示愿意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合同义务,但均陈述因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导致其收入减少的情况。鉴于实际情况,在法官向原告阐明最高人民法院就涉新冠疫情案件处理的指导原则下,原告不再坚持主张二被告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偿还的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及时制作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至此,这两起民事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马亚妮)
责任编辑: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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