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中国劳动保障报报道,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新标准将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将有新依据。
据悉,新《标准》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四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五个门类,划分为十个等级共573个条目。为符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条件的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提供了进行医学技术鉴定的准则和依据。与原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相比,新标准在很多方面作了调整,如增加了引用标准,将医疗依赖划分为一般医疗依赖和特殊医疗依赖,将护理依赖与分级原则挂钩,取消了一些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提法等等。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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