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石泉县近期出台了《石泉县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暂行办法》和《石泉县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扩面补贴暂行办法》。两个《办法》规定在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对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者均可申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两个《暂行办法》的出台,目前在全省乃至全国是首创之举。
《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暂行办法》从政策上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明确规定本县范围内城镇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其聘用的雇工都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直接纳入省级统筹,享受全省统一的缴费和待遇政策。《养老保险扩面补贴暂行办法》从经济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在规定时限内,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其聘用的雇工,按当年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的标准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者,按当年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的标准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最长可享受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目前,该县已多渠道筹集2006年养老保险扩面启动资金50余万元。
■司燕庆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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