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名称:
紧急救助员
职业定义:
在人的生命财产受到风灾、水灾、地震等灾害威胁的情况下,从事救助他人、引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活动,以减少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单独实施救援工作;(2)确定灾情性质、程度及范围等信息,并与有关部门建立通信联络;(3)对现场进行初步风险估计;(4)采取适当措施抑制灾害的进一步发展;(5)指导和帮助受难者逃生以及创造避难、逃生条件;(6)抢救伤员,实施初步医疗救护;(7)及时沟通和交换信息,并协助治安管理;(8)安慰受害者,实行心理干预;(9)完成救援行动后,对灾害事故进行评估,进行其他善后工作;(10)对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技能的培;(11)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
职业概况: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发生的灾害不但类型多、频度高,而且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与其他国家相比也特别严重。我国每年有120多万起灾害发生,有十几万人死亡,有700多万人伤残,受直接影响的有6亿人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以上。虽然有消防和医疗救护等相关的专业人员,但目前面对更多的灾害,救援体制中缺乏专业的综合救助人员,难以满足国家对灾害救助的需要。专家预计今后从事该职业专兼职人员将达数十万人之多,其中仅工作在各省市紧急救援中心的专职人员就有近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