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工 > 新闻聚焦 国庆上班拿三倍工资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2005-09-28 10:10:05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再过几天就是十一黄金周了,不少人已经开始计划怎样过一个愉快的国庆节,但对于不少上班族来说,即将到来的黄金周可能会是一个繁忙的“加班周”。那么,黄金周的上班族在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多少报酬呢?
                    过节加班工资这样发
  根据《劳动法》规定,十一黄金周前3天是法定休假日。在1日、2日、3日加班的劳动者,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后4天是休息日,在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另外,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不少单位错误理解了《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国庆节3天法定休假日加班给安排了补休就不支付加班工资,其实这3天法定休假日即使安排了补休,也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办事,劳动者可拒绝加班。
                  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关键词:|拒绝加班|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