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接受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打官司不必为费用犯愁了。日前,省司法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陕西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此作出详细规定。
据了解,法律援助经费主要用于:办案补助费,即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资料查询费、鉴定费、文印费等办案实际支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培训、调研等工作支出;表彰、奖励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其他必要支出。办案补助的标准为:在本县(市、区)办案的,刑事案件每件补助人民币300-700元,民事案件每件补助400-800元;跨县(市、区)办案的,刑事案件每件补助人民币500-900,民事案件每件补助700-1300元;跨省辖市和跨省办案的,刑事案件每件补助人民币500-1200元,民事案件每件补助700-1300元。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每件补助200-400元。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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