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蒲城县郑家煤矿采煤工王玉民被罐笼砸伤,经医院诊断为无骨折脱位型颈髓损伤,高位截瘫。虽经手术治疗,仍未有好转。看来他要站起来的愿望,难以实现。王玉民的父亲为了讨要儿子的继续治疗费也是费尽煎熬,家境贫困的他实在折腾不起了。前不久,在蒲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与帮助下,总算划上了一个句号。
2004年12月13日,本报以《砸伤采煤工苦讨治疗医药费》为题,报道了王玉民父子讨要继续治疗费用的事情。王玉民于2004年8月20日向蒲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蒲城劳动仲裁委于2004年9月20日进行初步审理,9月29日做出部分裁决。2005年1月4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做出了对2004年9月29日部分裁决终止执行的决定。后于2005年1月10日进行了审理,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2月2日重新做出了部分裁决。2005年3月2日,王玉民与郑家煤矿提请仲裁庭再次进行调解,终于达成协议:由郑家煤矿支付王玉民伤残补助、医疗费、继续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所欠工资共计人民币58000元,一次性付清。至此,本报报道的王玉民讨要继续治疗医药费问题有了一个结果。
■本报记者 王仓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