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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工 > 新闻聚焦 2005年高职单独招生办法确定
2004-12-30 00:04:3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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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省2005年高职单独招生办法确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简称三校生)具有报名资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根据各院校招生特点,报考科类分为工科、土建、农林、财经管理、医药、语言法律、旅游餐饮、综合等8个科类,考生可自行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各科类考试课程安排为:语文、数学为必考课程,各科类另外两门考试课程分别为:工科类(物理、电工基础);土建类(物理、建筑制图与识图);农林类(化学、植物);财经管理类(德育、基础会计);医药类(化学、生理学);语言法律类(德育、应用写作);旅游餐饮类(德育、食品营养与卫生);综合类(德育、体育或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职教师资(本科层次)的考生加考英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由其所在学校负责,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由学校所属县(区)教育局负责,往届毕业的三校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和户籍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属市(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高校在校生,非三校生以及三校生中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被高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在陕西省常住户口不满3年者(跟随父母户口迁入和本人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转户者除外)不得报名。
          ■本报记者 文锋
关键词:|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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