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伴随将要出台的公务员法,2005年,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完善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制定出台有关公务员范围、职务职级、录用、考核、工资、培训、申诉控告等一系列配套法规。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17日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说,2005年将进一步健全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加强对各地检查清理违规进人工作的指导力度,制定出台公务员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改进考核办法,健全考核体系。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公务员能力和绩效考核的意见,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简便易行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解决考核流于形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