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某地一家化工厂,为鼓励职工技术创新,在全厂范围内实行了厂级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专家评聘制度。制度规定,经评聘的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每月享受500元到1000元的技术津贴。享受期限为一年。职工们对这项制度的出台,给予好评,并在用实际行动做积极的响应。可是,到了评聘揭晓时间,当企业公布的首次获得两项殊荣的人员名单时,职工们惊奇地发现,16人中,竟然有9名是车间和科室的中层干部。有的人只是某个技术项目中的领导小组成员,发挥的作用一般。因此,有的职工发出感叹:设立这样的奖项,等于又找了个给当官的轮流发钱的理由。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企业狠抓科技创新,制订实施一系列有利于激发职工聪明才智的制度,是无可厚非的。关键是好事要办好。在实施制度的过程中,不能偏离中心方向。一定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大民主监督的含量。确保评聘出的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名副其实。使他们真正成为绝大多数职工心目中仰慕的“技术明星”。这样,在企业里,职工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时,就能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追有方向,带动企业形成一种浓厚的学习钻研技术氛围。促进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步伐加快,打造出知名品牌,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倘若做不到这些,领导对职工事事缺乏诚信,有好处先想到的是领导、是干部。这样挂羊头,卖狗肉,时间长了,就会失去职工人心。其结果,只能会导致企业向破产的方向发展。 ■姚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