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9日,山西电建四公司户县项目部负责人在一张《违规违章罚款通知单》上签字后,缴纳了1000元的罚款,并被记录在案,原因是施工中对现场内的“栈桥路”造成了污染。——这只是被称为“黑脸包公”的户县第二发电厂安全文明施工纠察队现场执法的一个小缩影。
该公司于今年6月份成立了由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顾问办联合组成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纠察队”。几个月以来,纠察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将“100-1=0”的安全管理理念灌输给各参建单位,坚持不懈地做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工作。他们坚持每周一至周五进行现场巡检铁打不动,重点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施工全过程中所使用的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大型机具及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标识是否规范、各施工责任区是否整洁有序。纠察队成员在巡检过程中对设备、设施违规,人员违章行为,均提出处理意见,并由纠察队长发出整改通知单及罚款通知单。他们采取“事前预控、事中跟踪、事后总结”三大步骤,每月15日前将统计结果在安全例会上通报,并反馈给各参建单位;每月底将全月统计结果在月底安全例会上通报和分析,在会议纪要和安全简报上刊登,并责成违规违章突出的参建单位负责人在安委会上作检查分析和整改措施汇报。
严查带来面貌新。纠察队自成立以来,基于“抓安全成之于严失之于宽,反违章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认识,以重奖重罚为手段,将“鼠”当“虎”打。截至8月中旬,他们共计发出整改通知单57份,提出限期整改问题100余项,发出罚款单33份,累计罚款金额22850元。由于落实安全责任制,构筑了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促使安全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桂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