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省科技厅最新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省科技系统共有38个技术开发类机构完成改制工作,其中37个机构转制为企业。
在转制为企业的机构中,10个机构进入企业,3个机构转为中央或省属大型科技企业,1个机构转为企业型技术创新推广中心,22个机构转为科技型企业,1个机构随上级单位一起转制为企业。在转制机构中,科技活动人员共有5828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3837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人员为344人,占人员总量9%;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为3459人,占59.4%。
这些技术开发机构转制后,发挥技术优势进军市场,在技术创新和向企业技术辐射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2002年广泛开展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及学术和科普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仅技术性收入就达56967万元,较上年增长71.6%。2003年接受企业委托的科研收入达38424万元,较上年增长97%。
2003年,转制机构共实现工业总产值53643万元,产品销售收入为65114万元,其中新产品销售收入5001万元。
■本报记者 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