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天骄 陈立儿
“临近假期把房间给我取消了,还不允许我提赔偿”“现在要求退房不是为难人吗”“提前很久订的酒店,突然涨价要我补3倍差价,不然就要求我退订”……
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人们走出家门,观美景、吃美食,玩得不亦乐乎。但也有多名消费者向笔者反映,此前通过平台预订的酒店、民宿被商家以“停业装修”“系统错误”“业务调整”等理由单方面取消订单,随后同一房源在其他平台以数倍高价重新上架。
为此,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发布通知,要求住宿业经营者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禁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毁约涨价”套路频现
今年4月中旬,广东深圳的宁女士计划前往中山旅游,通过某线上旅游平台预订了某民宿标间4晚,总费用320元。4月28日晚,民宿客服突然联系宁女士,称房间无窗导致室内通风不畅出现异味,民宿决定停业整顿,要求其取消预订订单。宁女士打开订单发现,原商品链接显示“已下架”。
“民宿运营多年,怎么临近“五一”假期突然出现异味?”察觉异常的宁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帖讲述遭遇,发现不少游客近期都因类似说辞被酒店或平台要求退订房间。部分网友留言称“这是民宿惯用的抬价套路”。宁女士随即在其他旅游平台检索,发现该民宿同款房源仍在出售,但是价格已涨了一倍还多。
“就是怕临近假期住宿费用高我才提前半个多月订的,结果被临时退单,现在根本没有平价房源,预算一下子翻了倍。”遭遇民宿单方毁约的宁女士要求对方赔偿被拒。
宁女士随即联系平台,对民宿方进行投诉。平台客服最初承诺提供100元优惠券补偿,然而该金额远不足以弥补新订住宿的差价。经过两天协商,平台将补偿方案调整为价值380元的差价补偿券。
四川绵阳的李女士近日也遭遇了类似情况。她在3月中旬通过某旅游平台预订了假期成都某民宿两晚住宿,订单总价472元。4月2日,该民宿负责人突然致电李女士称,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未及时更新“五一”期间的平台定价,导致其预订价格远低于实际经营成本,民宿方表示“无法按原订单履约”。面对突如其来的退单要求,李女士当即通过平台App查询该民宿实时价格,发现同房型标价已上涨至每晚440元。
李女士与民宿方沟通,要求对方承担临时退单造成的损失。民宿负责人反复强调“定价错误属于工作失误,平台会进行处罚”,既未提供代订其他住宿的方案,也拒绝支付违约金,建议李女士“立即申请平台退款”。为保障假期出行计划,李女士不得不重新预订其他酒店,并同步向平台投诉维权。经协调后,最终平台方补偿李女士新旧订单差价。
补偿“打折扣”维权难
笔者调查发现,消费者临出行前“被强制退房”早已不是新鲜事。
近年来,每逢节假日,社交平台上就有不少相关帖子,称自己被酒店、民宿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要求取消订单,有些酒店甚至直接单方面取消订单。有消费者在网上发帖抱怨自己预定的酒店突然取消了订单,离谱的是,平台方和酒店方的解释并不一致:平台方声称酒店因停电无法正常营业,酒店方则表示是因为正在进行装修工程而暂停营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消费者下单且付款成功,依据电子商务法,合同成立,商家单方面强行取消订单应视为违约行为。若商家存在违约行为,能继续履行约定的要继续履行;不能履行的,需赔偿消费者相应损失。若商家以虚假装修等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构成消费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不仅可要求退款,还可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如果商家有预谋地通过低价吸引关注,再取消订单恢复高价,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其进行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电子商务法,如果平台在收到相关投诉反映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限制商家的违规行为,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说。
然而笔者采访发现,被强行取消订单的消费者,大多只能获得原价退款,最多在与平台沟通后获得一定数额的“差价补偿”“优惠券”“代金券”等,能实现“退一赔三”的少之又少,还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维权。
3月12日,余女士在某旅行平台预订“五一”假期酒店两晚,总价274元。4月28日,平台未经同意单方面取消订单。余女士要求“退一赔三”遭拒,发现原酒店仍在高价售卖,她因住宿不得不改行程,且这已是近年第二次遇平台类似违约。
加强监管严格处罚
酒店、民宿强行退订后又高价重新销售房源的行为为何屡屡发生?
在任战敏看来,首先是因利益驱使,节假日大量游客涌入形成卖方市场,少数商家为追求利益更大化不惜损害已经预定的消费者的权益。其次是违法成本低,商家单方取消订单的违约金远不及其违约收益,且商家可通过多个平台规避分散风险。大部分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从保持假期的好心情出发,也不会太多追究,很多商家因此无所顾忌。最后是民宿、小型酒店经营分散,平台众多,使得监管难度增大。
他建议,将此类虚构事由、违规取消订单的行为明确列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种处罚情形,为相关执法、维权提供法律支持。同时增加监管力度,针对相关投诉及时作出处理,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这样才能提高消费者的投诉积极性”。
陈音江建议,监管部门加大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酒店、民宿并曝光,将被查处或投诉属实的酒店、民宿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节假日重点监管,对再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应畅通维权渠道,有关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及时调查处理,平台要协助消费者解决问题,如要求酒店继续履行约定或为消费者找到入住地方并赔偿损失。
“消费者遭遇酒店违法违规问题,应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即便无暇自行协商维权,也务必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绝不能纵容这些酒店、民宿的不良行为。唯有多方协同发力,形成共治局面,此类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陈音江说。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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