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7日电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维稳国庆期间价格环境。通知认为,当前价格总水平不会出现全面、持续、大幅上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指出,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重要商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为建国六十周年庆典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通知要求,要避免出现集中提价、提价幅度过大,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
对近来热点的涨价问题,通知表示,严格控制以补偿供水成本为由集中上调自来水价格;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监管,在“十一”假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减免措施,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依法查处囤积液化气,哄抬液化气价格,以及重点开展食品、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检查。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部分重要商品价格持续走低,但受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近一段时间少数商品价格有所上涨,与信贷高速增长、股市房市价格迅速回升等因素相互叠加,社会通胀预期有所增强。通知强调要正确认识当前价格形势,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问题。通知认为,我国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粮食储备充足,消费品市场竞争充分,保持价格稳定具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当前价格总水平不会出现全面、持续、大幅上涨。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提醒、告诫、警示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遏制跟风涨价和不合理涨价。依法查处囤积液化气,哄抬液化气价格,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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