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做好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更好发挥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在引导生产、吸纳就业、扩大消费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作用。
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是城市商业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创新流通、扩大内需、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及推进城市商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通知》明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严格按照商务部《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动员并指导辖区内设专门运营机构、引领带动作用强的商圈和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参与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通知》,原则上每个地级城市推荐智慧商圈不超过1家(西安市不超过2家),每个商圈内智慧商店数量不超过5家。(记者 崔春华)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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