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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宝鸡发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2010-03-23 05:55:5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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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9日,宝鸡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公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宝鸡市这次出台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凡具有宝鸡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未参加被征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未享受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现有社保制度以外的所有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缴费标准目前设为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补,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缴费给予财政补贴。按400元标准缴费者每人每年补贴45元,600元标准缴费者补贴60元,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者补贴80元,财政补贴资金渭滨,金台,陈仓,三区市财政承担60%,区财政承担40%。据介绍,此《办法》将从2010年4月1日起试行。 (孙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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