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昭)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今年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94元,同比名义增长5.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4%,快于全国平均增速。
前三季度,陕西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7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 1.8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18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5位,较上年同期上升一个位次,同比增长4.6%,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1.8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81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3位,同比增长6.4%,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0%。
前三季度,陕西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581元,同比增加461元,增长4.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3.7%;人均经营净收入2277元,同比增加130元,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1.6%;人均财产净收入1243元,同比增加106元,增长9.4%,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3%;人均转移净收入5593元,同比增加365元,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8.4%。
前三季度,我省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1.8个百分点, 城乡收入比为2.90∶1,较上年同期缩小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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