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省发展改革委与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发布支持高速公路加氢站建设和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用减免政策。
政策主要包括支持建设富平、三原、甘泉、横山、榆林南共5座高速服务区加氢综合能源站;对在高速公路上建设的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省内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措施,加快打造陕西省城际氢能廊道。
陕西省是继山东、四川、吉林之后,第4个发布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省份,是唯一减免3年的省份,力度最大,对构建我省“西安-渭南-韩城”和“榆林-延安-西安”两条城际氢能廊道、优化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初步测算燃料电池汽车单位运输成本可降低约25%,将有力促进我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
据了解,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高速公路加氢站建设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及氢燃料电池汽车高速通行费用减免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惠企效应,吸引产业链上游燃料电池系统、电堆及核心零部件、加氢站装备、制氢装备等产业链关键环节落地陕西,助力我省氢能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欣怡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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