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西安市龙湖香醍小区物业代收暖气费,给热力公司按流量交费,给业主却按面积收费,觉得不合理。
随后,华商报向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得到浐灞生态区城管局回复称,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2011】146号)、市物函【2011】178号、市物发【2012】265号,三个文明已明确了按面积计费的标准和按流量计费的核算方法。
具体选择哪种方式计费,由供热单位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推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热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方式核算;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核算”规定执行。浐灞生态区城管局无权对此强制干涉,可由小区业委会(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和供热企业协商决定。
若小区业主对收费价格有异议,可直接拨打西安市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华商报记者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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