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年轻人来咨询,问我这样的问题:“医生,我准备结婚了。我非常爱对方,对方也很爱我。但是我以前有过朋友,相处了两三年,有过性关系。您觉得我是不是该把这件事情讲出来?”
面对这种情况时,我认为首先要避免以下几个误区:
1、夫妻联盟=牺牲自我。“夫妻联盟”并不等于“夫妻共生”。过度牺牲自我后必然要求对方同样回报自己,如果对方达不到要求,就会对产生怨恨,于是“牺牲”之后的爱情往往转变为“占有”。爱情中的双方应该是两个交叉的圆,交叉的那部分是彼此分享的领域;但还应有未交叉的部分,未交叉的部分给个体提供成长的空间。
2、爱情=透明。美好的爱情需要诚实的滋养,但是诚实与透明是不同的。透明是毫无遮掩,而诚实是尊重对方,同时也尊重自我。即使在最亲密的关系中,我们也不需要把心中任何感受和所有想法一一向对方汇报。这样做只能破坏爱人之间的关系。
3、爱情与背叛水火不容。忠贞是维系爱情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所有的出轨行为都等于背叛,或者说所有的背叛都完全不可容忍。另外,“出轨”行为有时代表了别的含义,比如寻求关注、证明自我价值或者只是为了改变压抑的生存状态。所以,当背叛出现时,与其关注这个行为本身,不如关注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黄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