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我的一个朋友费尽周折,找到失散多年的初恋情人,彼此都把自己身体献给了对方,并在温存中安慰对方,一定要抛弃现在的家庭,破镜重圆。但短暂的激情燃烧后,双方都难以找回初恋时的美好感觉。除了性爱,彼此都有说不出的空洞与陌生。最后,双方重新回到自己的轨道上,曾经美好的初恋回忆却成了难堪的苦涩记忆,从此形同陌路。
“屈记者,从你接触的那些情感故事的经历来看,你觉得我还可以嫁给初恋情人吗?他答应离婚娶我的。”读者阿雅在电话中向我寻求答案。
“最好别嫁给初恋情人,另一方也别娶初恋情人,”我说,“初恋犹如一个精致的花瓶,容易打碎;初恋也如娇艳的花朵,经不起任何风雨,容易凋零。初恋是拿来怀念的,不是占有,因怀念而美好,因得不到而加倍怀念。即使多年后,与初恋情人偶然再次重逢,也别抛家弃子,重投初恋情人怀抱。同时,与初恋情人还是保持当初的那份距离,或许那份距离产生的美好回忆将永存在彼此心间,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
“我们彼此都想见面,或许即使不在一起,也想把身体给对方,作为多年来相思的补偿,”阿雅问我,“你认为那样做的结局会是什么?”
相见不如怀念,怀念不如不见!我告诉阿雅,千万别与初恋情人做爱,做爱只能做出人,不一定能做出爱,因为多年以后,你已经不是你,他也不再是他。 (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