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2024年7月7日3时30分山东临沂气象局4个站点,开展二轮人工增雨作业,覆盖范围临沂城区、临沂北部、临沂南部,两轮共计410枚”的不实信息。
经查:该网民徐某某,根据气象部门6月份发布的真实人工增雨视频,配文改编后,使用该平台账号,散布谣言称“临沂人工增雨”。
近期临沂暴雨天气较多,完全不用人工增雨,此时却捏造气象部门人工增雨,涉及政府决策虚假内容的视频,社会影响恶劣。
郯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徐某某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谨言慎行要牢记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
应该遵守法律法规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临沂公安”微信公众号、郯城公安等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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