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情侣酒后发生口角后报警,民辅警立即前往调解。当两人冷静后,民警准备返回时,两人却对民警进行辱骂和挑衅,还推搡、拉扯民辅警。当两人被带回派出所后,女子趁民警不备突然袭警,用随身携带的手提包砸在民警头上,并抢夺民警随身携带的警械(警棍),造成民警左手小拇指骨裂。
10月11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发布消息,辱骂民警的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8日;女子的行为已涉嫌袭警罪,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蒋某某
10月5日凌晨3时许,甘肃兰州草场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拿走其手机、钥匙等物品后不归还,现场发生争执,请求民警处理。接警后,该所值班民警席鸿元带领辅警丁博伟、马亚东立刻前往现场处置。
经了解,蒋某某(女)和朱某某(男)二人系情侣关系,当日两人喝酒后,朱某某将蒋某某的手机、钥匙等物品遗落在家中无法归还,两人发生口角并报警。民辅警立即进行调解,告知他们正确的处理途径和解决方案,但蒋某某情绪异常激动。民警一边安抚一边耐心对双方进行调解,在民辅警的努力下,双方均已冷静。
民辅警处理完警情准备返回时,朱某某因饮酒“上头”,突然将矛头指向处警民辅警,言语辱骂处警人员,对民辅警恶语相向,不断上前挑衅。在多次劝说警告无果后,民辅警遂依法对其进行强制传唤。
面对执法对象的语言侮辱和挑衅,处警民辅警沉着应对、保持理性,始终依法依规文明执法,但朱某某变本加厉,拒绝配合,动手将民警的警衔拽落,蒋某某也肆意拽拉执法人员,阻挠民辅警离开。
朱某某
蒋、朱二人推搡、拉扯民辅警,场面混乱,民辅警立刻依法控制现场,将朱某某、蒋某某两人带上警车返回派出所。途中,蒋某某借着酒劲在警车内多次撕扯民警警服,并试图抢夺执法记录仪无果后将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
到达草场街派出所办案区门口后,蒋某某拒不配合民警调查,趁民警不备突然用随身携带的手提包砸在民警的头上,并抢夺民警随身携带的警械(警棍),造成民警席鸿元左手小拇指骨裂。民辅警迅速将其控制,安全带入办案区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并开展下一步工作。
经过调查取证,朱某某辱骂警察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依法对朱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蒋某某推搡处警民辅警,打落执法记录仪、抢夺警械过程中致民警受伤的行为已涉嫌袭警罪,兰州市公安城关分局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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