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非普通住宅标准或将退出楼市,专家:从制度上鼓励购买“好房子”
2024-10-15 16:27:48来源:极目新闻
分享到:
  字体:【

 财政部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正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在此之前,武汉市宣布阶段性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也纷纷推出与此相关的政策。

  专家表示,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地区跟进取消普通住宅标准,从制度上鼓励建设和购买“好房子”,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推动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京沪汉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

  非普通住宅,指住宅面积较大或用作商业用途的房子。通俗来说,只有大平层、别墅、低密度小区等“豪宅”,才够得上非普通住宅。过去,各城市根据自身情况,认定标准也有所区别。

  武汉2005年首次制定普通商品住房标准,2008年、2011年分别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完善。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中心城区1.5以上、新城区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房屋总价中心城区140万元以下、新城区90万元以下。

  2015年7月27日起,武汉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且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属于普通住房。取消了房屋总价标准、将单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增加了4平方米、统一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容积率标准,成为此次调整的明显变化。此次实施的新政,将武汉普通住宅比例提升到90%以上。

  业内人士介绍,过去居民基本居住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出台普宅和非普宅标准,是住房市场短缺、产品结构不匹配时期的一项重要政策,同时也是紧缩性调控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标准在过去发挥了稳定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应结构的重要作用。

  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原先的标准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024年9月30日,武汉市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武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出,全面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这意味着,普宅和非普宅的标准将退出武汉楼市。

  在武汉宣布取消的当天,9月30日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其中也提出: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9月29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也提到,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相关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降低房屋买卖环节成本

  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意味着什么?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有利也有弊。一般来说,在新房办证、二手房买卖交易、公积金贷款时,针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会有一定的区分,两者执行不同的契税、增值税税率,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也有不同,近期出台的契税购房补贴比例也有差别。如果取消划分标准,调整税费政策,从“豪宅”降级的房产,也能享受税费优惠,交易成本大降。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接受极目新闻采访时指出,普通住宅标准取消后,会带动税费政策跟进。其将持续降低房屋买卖环节成本,促进买卖等环节顺畅,持续提振供求两端的交易活跃态势。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和契税两个税种和“买”的关系不大,但和“卖”的关系密切,即对房东降低售房成本有显著的作用。

  “普通住房标准退出,对于增值税和个税的减负具有积极作用,因为这两个税的征收与普通住房标准有挂钩。”严跃进表示,此次房地产政策后,若财政税收部门在此基础上调整优化相关税费政策,将有望减轻增值税缴纳和个税缴纳负担。初步预计,对于出售持有年限略短的住房、出售持有超5年的原非普通住房、出售面积超144平方米的住房等,都有望获得较好的减税效应。

  “这是从制度层面开始让大家追求好房子。”经济学家马光远指出,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也是中国房地产进入新周期的一个标志。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最重要的一个标准就是让老百姓住上好房子,但在上个周期,因为居住需要没有满足,各地制定了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当前鼓励老百姓住好房子,就要取消对非普宅的各种限制。

  财政部透露,正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对此,知名经济学家盘和林认为,既然是研究,未来有很多可能性,取消标准后,是按照普通住宅还是按照非普通住宅来征收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这是二选一的问题。

  有助于减轻房企税费压力

  除了对购房者有利,中指研究院在研报中指出,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调整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也有助于减轻房企税费压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那么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非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是全征的,没有免征优惠情况。

  总的来看,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在土地增值税方面优惠政策和税率的不同,非普通住宅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税率相对较高;而普通住宅则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税率相对较低。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财税相关部门将调整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政策,总体上将降低税率、扩大优惠,降低土地增值税预缴征缴额度,有助于减轻房企税费压力。

  中信证券认为,总体来说,如果取消非普宅标准,既可能推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质性、阶段性减税,也可能减少房企实质性现金流出(通过预征比例)。土地增值税在实操中采取商品房预售时进行预征,交付结算后进行清算的收缴方式,预征税率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但非普通住宅的预征税率普遍高于普通住宅。初步测算,相关政策可能增厚企业平均两成的业绩,其中低毛利率公司的业绩增厚幅度可能更大。

  也有评论指出,需要看到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可能带来的挑战和风险。例如,部分优质房源可能被纳入普通住宅范畴,引发市场价值重估和价格上涨预期等。因此,在取消标准的同时,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和风险。

  (极目新闻)




责任编辑:白子璐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