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际劳工组织决定将每年的4月28日作为“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目前,已得到世界上100多个国家承认。此举旨在推广建立和维持一种工作安全和健康文化,警示人们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职业健康,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胡锦涛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致辞中指出,让各国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这一目标的提出,体现了广大劳动者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体面劳动”的概念,是在1999年6月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由国际劳工组织新任局长索马维亚首次提出的。“体面劳动”包含四项原则:保障工作者的基本权利、增进就业、增强社会保护、开展社会对话和三方机制,旨在保障劳动者享有足够收入和工作机会,使劳动者获得充分的社会保护,更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并指出,为了保证“体面劳动”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从整体上平衡而统一地推进“促进工作中的权利”、“就业”、“社会保护”、“社会对话”等四个目标。在恭迎第五个“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之际憧憬劳动者体面劳动,笔者感悟,必须把实现安全生产,强化劳动保护,保障职业健康始终作为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的首要目标和基本保证。
国际劳工组织曾提供过一个可怕的数据:全球每年因职业事故和与工作相关的疾病而死亡的人数约有2百万人。另外,每年还有2.7亿起职业事故,并有1.6亿例与工作相关的死亡。如果这种状况不能够得以有效扭转和尽快遏止,成百万、数亿连生命健康都难以保全的劳动者有何体面可言。虽然人类所遭受的痛苦和生命损失无法以金钱或经济上的损失来衡量,但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4%。这使得安全生产业已成为所有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在我国更好地实现 “体面的劳动”,最大程度地保障劳动者自由、安全、尊严和公正地劳动,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广大劳动者最纯朴的愿望,也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权益,通过制定政策和健全法制,依法保证广大劳动者享有广泛的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高度重视解决广大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改善广大劳动者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条件,维护社会性别平等和女工特殊权益,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使体面劳动在我国的实践中不断升华。
但必须正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问题对中国社会也可谓切肤之痛。作为一个正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加之人口基数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给劳动者的地位和权益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受中国特色制约,影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矛盾十分突出。事故接连不断,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以我国的煤矿为例,多年来矿难频发,一年不知要伤亡多少矿工。有资料表明,我国每年生产不到全世界百分之二十的煤炭,因事故死亡的煤矿工人却要占到全世界矿工死亡人数的近百分之八十以上。这是何等的悲情痛状啊!据中国工程院和煤炭信息总院联合做出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差距和对策》的课题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矿井的原有安全设施严重老化,不少设备报废了还在超期服役。报告数据同时显示,“九五”期间,国有重点煤矿仅在“一通三防”(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方面投入应达42亿元,每年投入8.4亿元,但实际真正投入只有4亿元,差了一半以上。另有资料显示,“九五”期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53.2万人,平均每年10.6万人,“十五”前三年死亡40.6万人,平均每年13.5万人。煤矿、道路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扭转,非公有制企业发生的事故和死亡人数均占全国总数的70%左右。
同时,职业危害和职业病也已成为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近年来,许多作业环境中职业有害物质的污染水平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在有些矿山企业,粉尘高温、炮烟等有毒有害因素同时存在,劳动条件十分恶劣,严重威胁着工人的健康与安全。因粉尘、放射污染和有毒、有害作业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其危害程度远高于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新发现职业病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以及因工伤事故死亡人数均居世界首位。目前全国有1.6亿人受职业病危害,其中近八成是农民工。职业病被称为“不流血的死亡”,职业病面广量大,有些是源于经济高速发展,一些新的病种应运而生,但更多是“人祸”造成的。一是少数地方违反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和环保准入制,违法上马高污染或有毒有害项目,而相应的防尘防毒措施不到位。二是一些企业无视《职业病防治法》,为了省钱不安排高危人群定期体检和治疗。广东的一项调查显示,该省600多万工人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可体检率只有47.8%,半数以上的“触毒”工人未能定期接受身体检查。2005年湖北省卫生厅公布的全省企业职业卫生抽检结果表明,被抽检的556家企业的职业卫生竟然没有一家合格,这些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十分严重。(2005年4月19日《新京报》)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资料,从身份和年龄构成分析,职业病患者中80%是农民工,82%的年龄在22岁至40岁之间。由于有毒有害岗位大都是技术含量不高的体力劳动,成为文化程度较低的青壮年农民工的主要职业。可见,受职业病危害的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许多职业病除损害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外,其治疗和康复费用昂贵,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200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举办了 “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高层研讨会”活动。在研讨会上,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陈英在致辞时说:“近几年,中国每年因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给国家带来的经济损失达2000亿元以上,占GDP的2.5%左右。”
每年十几万人非命于安全事故,1.6亿人程度不同地患职业病足以警示我们,体面劳动的意义,决不仅仅在于劳动者获得一个打工的岗位和一份不菲的收入,其根本要求是社会能够使每个劳动者通过有尊严的劳动来主宰自己的命运。正当的职业、体面的劳动、积极的价值、有尊严的生活,这是全世界劳动者共同的理想与追求。而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是其一切权利和利益的底线和基石,由此,劳动者才能真正淡化其身上“资源”与“资本”的工具色彩,成为“力量”和“灵魂”的创造者、分享者。庆幸的是,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业已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就此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状况。这既是政府的目标,也是政府的责任,更应该成为我国社会践行体面劳动的首要目标、基本保证和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