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宁黛艳)3月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我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省教育厅日前制定《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和管理指南》。
在行政审批方面,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辅导培训机构(包括成人继续教育辅导培训机构、普通专升本考试辅导培训机构、考研辅导培训机构),以及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高考补习辅导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组织考试并颁发资格证书的辅导培训机构(包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辅导培训机构、计算机等级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等),以及除其他部门颁发资格证书、等级证书以外的语言类辅导培训机构(如雅思、托福、英语四六级辅导培训和某语种辅导培训机构等)。
该指南明确,任何单位不得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活动。售卖书籍、教育资料等实物产品,或者通过各种渠道售卖录播课程、视频、软件等虚拟电子产品,或者开展教育中介活动,而没有实时互动教学、批改作业、反馈学习效果等教育教学行为的,不属于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
此外,培训机构只能登记使用一个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主要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等组成。培训机构办学内容需明确学校拟开设的培训项目或办学特色。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业务的,经审批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还需依法取得互联网经营许可资质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含)定级备案证明和等级测评报告。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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