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田若楠)上半年,安康市通过住房公积金缓缴等阶段性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缴存职工权益。截至目前,安康市共有17家缴存企业、863名缴存职工缓缴公积金181.62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及时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各缴存企业的支持保障。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公积金,或在规定标准内降低缴存比例,待经济效益发生好转后恢复正常缴存。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办理提取和贷款相关业务。
为减少企业跑路,该中心还简化了申请缓缴审批流程,通过网络即可提交缓缴申请相关资料,同时开辟绿色快捷审批通道,凡企业提出缓缴申请,3日内即可得到办结回复。截至7月底,17家申请公积金缓缴企业已有9家按实际情况为417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48.57万元,其他企业正在陆续恢复缴存中,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后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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