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把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作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统筹各方资源,加强资金保障,推动政策落实,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对象范围,精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做到应认尽认,实现动态管理。要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荐企业吸纳用工、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一对一”精准帮扶,实现应帮尽帮,对就业援助后仍然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通知》明确,要聚焦城乡公共服务短板开发公益性岗位。围绕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开发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流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岗位;围绕满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需求,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托老托幼助残、农村物流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围绕弥补“三农”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治理力量不足,开发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造林绿化等岗位。
《通知》强调,要合理利用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协同协力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新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应以短期性、临时性岗位为主,根据实际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补贴。乡镇、村的公益性岗位要更多地用于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但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贫困劳动力。
《通知》明确,要坚决查处纠正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优亲厚友、轮流坐庄、资金补贴一发了之、变相发钱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一人多岗、岗位设置过多过滥等问题发生。 (记者 杜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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