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彦刚)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省委教育工委制定公布了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将于近期至7月底开展防范中小学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将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等。
行动方案明确,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防控化解风险,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都要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责任清单,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
来源:三秦都市报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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