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省住建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各地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餐饮、居民等用户进行全覆盖、全流程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各地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隐患排查迫切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最强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硬的举措,认真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
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全面排查全省城镇天然气储存、输配、管网、阀井、调压站(柜、箱)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液化石油气储存、运输、经营管理;车用加气站的安全运营;公共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商业经营场所以及居民使用燃气情况。
检查重点: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用气安全管理情况;管道燃气企业巡查记录是否完善,入户检查是否到位;对燃气管线附近作业的施工单位是否进行安全宣传,对燃气管线是否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输送管道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善并明显设置,输送管道的定期检测、维护、检修和更新是否落实;输送管道有无被违章占压和防护距离不足,以及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问题;住宅小区管道燃气工程是否经质量安全监督后通气;已通气小区是否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入户安检并有记录;瓶装燃气企业站内安全设施是否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并运行正常;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非法倒装、非法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现象;燃气管网及阀门、调压设施的设施安全情况和日常巡查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人员、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燃气经营企业、经营液化石油气企业(站点)是否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省住建厅将及时调研督导各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落实工作不力,制度执行不严,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的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通报。
(记者 王嘉)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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