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西安市住建局开始在全市实施住建领域施工安全“八项”措施,昨日记者了解到,对违反责任企业(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一律高限查处、一律全市通报并录入信用评价系统。
据西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领域必须严格执行“八项”安全生产措施。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违反安全生产“八项”措施的责任企业(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一律高限查处、一律全市通报并录入信用评价系统,切实做到先安全、 后生产,坚决防范和遏制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住建领域施工安全“八项”措施为: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经理在岗履行项目安全管理职责(每月带班时间达到80%);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全过程在岗监督;按规定编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和按方案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需专家论证,组织危大工程验收;建筑起重机械按规定验收、告知、登记后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及临时消防设施;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责任编辑:白子璐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